5月5日,時代峰峻旗下新生代男子組合TF_ING穆祉丞在行程轉(zhuǎn)場途中,遭遇他人惡意貼臉喊話、近距離跟拍等騷擾行為,粉絲呼吁經(jīng)紀(jì)公司加急升級全程出行安保。
5月6日,北京安劍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周兆成對揚子晚報記者表示,這并非偶發(fā)。半年內(nèi),他多次在機場被圍堵、踩踏,私生騷擾已成持續(xù)性威脅。必須明確:這類行為早已不是飯圈亂象,而是板上釘釘?shù)倪`法行為,法律絕不容忍。
私生的各類騷擾行為,觸及哪些法律紅線?周兆成說,首先,私生行為早已踩中多重法律紅線。根據(jù)《民法典》,自然人的隱私權(quán)、私人生活安寧權(quán)受法律絕對保護,貼臉拍攝、尾隨圍堵、蹲守糾纏,均屬于典型的民事侵權(quán),藝人有權(quán)起訴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
更關(guān)鍵的是,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治安管理處罰法》,首次將跟蹤、滋擾、糾纏等私生行為明確列為違法行為。根據(jù)新法第五十條,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可處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至10日拘留,可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警方還可依法出具禁止令,嚴(yán)禁私生接觸藝人,違反禁令將再次面臨處罰。長期、團伙式的惡意騷擾,更可能涉嫌尋釁滋事,面臨更嚴(yán)厲的刑事追責(zé)。
周兆成表示,也提醒,藝人及經(jīng)紀(jì)公司遭遇此類行為,應(yīng)第一時間固定視頻、錄音等完整證據(jù),立即報警維權(quán),用法律武器守住自身安全與尊嚴(yán)。喜愛要有邊界,追星不能違法;私生不是粉絲,是加害者;法律從不保護越界的“熱愛”,只守護每個人的安全與尊嚴(yán)。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校對 潘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