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6月1日訊(通訊員 郵檢宣 陶勇 記者 陳詠)“大客戶”頻頻光顧煙酒店,老板以為遇到了“貴人”,接連被提走高檔煙酒后,等來的不是回款,而是騙局!1日,記者從揚州檢方了解到一起案件。
揚州高郵的陳先生在當地開了一家煙酒店。去年5月,陳先生在一次飯局上與王某結識,交談中,他得知對方是當地國企的領導。王某自稱單位經常要采購煙酒,他就負責這一塊,今后可以照顧生意。陳先生覺得遇到貴客了,連忙加了微信,此后一來二去成了朋友。有一次,熱情的王某還專程上門,給陳先生送魚送蝦,說都是別人送的,自己家里吃不完。
不久之后,王某打來電話,稱單位接到一筆業(yè)務,想從陳先生這里拿幾條高檔香煙去疏通關系,要9條黃金葉,說先記賬,之后還要拿煙,到時候一起開票。陳先生二話沒說,將香煙給了對方。之后,王某又以同樣的方式,分兩次在陳先生經營的煙酒店里拿了數十條高檔香煙,但他遲遲未支付貨款。陳先生聯(lián)系王某,他先是支支吾吾,后來竟然連電話都不接了。
王某失聯(lián)后,陳先生多方打聽,得知對方壓根就不是什么國企領導,頓時慌了神,立即向轄區(qū)警方報案。民警調查發(fā)現(xiàn),這個王某是個慣犯。很快,民警將王某捉拿歸案,此人根本不姓王,而是姓潘。為方便行騙,他改名換姓,編排了一整套“話術”。
高郵市檢察院檢察官表示,潘某有多次詐騙前科,每次都以虛構的身份,吹噓自己住在高檔別墅區(qū),騙稱自己是大型國企領導,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經查,潘某的行騙過程并不復雜,通常他會將自己包裝成“領導”、“能人”,行騙之前先同被害人進行一段時間交往,會施以小恩小惠迷惑對方。待對方放下戒心后,便開始以“打點領導”、“單位招標”等借口騙取財物。該案中,潘某一個月內多次向被害人討要煙酒,然后出手換成現(xiàn)金用于個人消費,非法所得近萬元。
據悉,近日,檢察院對潘某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依法追繳違法所得。
校對 吉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