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5月11日訊(通訊員 鄒艷萍 高林 記者 朱鼎兆)近日,淮安市盱眙法院成功辦結了該市法院推行道路交通糾紛“明殘不鑒定”以來的首例案件。當事人徐某因交通事故受傷,承辦法官在細致審查其全部病案材料后,確認其傷情清晰、傷殘等級明確,符合“明殘不鑒定”的適用條件,無需進入司法鑒定程序。隨即,法官主動組織雙方開展調解,圍繞十級傷殘的認定及賠償標準進行充分溝通,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保險公司一次性賠付相應損失,案件得以快速、平和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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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淮安全市法院在道路交通糾紛中推行“明殘不鑒定”工作機制,針對傷殘程度明顯、爭議不大的道交案件,通過組織雙方協(xié)商確認傷殘等級,省去司法鑒定環(huán)節(jié),提升糾紛化解效率。目前盱眙縣法院、淮安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法院、淮安區(qū)法院等多家基層法院落地該機制。
徐某在領取賠償款時,高興地說:“沒想到我的案件這么快就解決了,不需要去機構做鑒定,也不需要等開庭,法院就幫我調解好了?!痹摍C制不僅免去了當事人來回奔波、等待鑒定的繁瑣程序,還有效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負擔,節(jié)約了寶貴的司法資源,真正做到了“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切實優(yōu)化了群眾的訴訟體驗,也讓司法更有溫度、更接地氣。
校對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