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wǎng)3月26日訊(記者 姜天圣)明明寫著“免費停車2小時”,怎么我停留一個多小時就收費6元?近日,鎮(zhèn)江一市民向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投訴稱,自己在鎮(zhèn)江丹徒寶龍廣場遭到“停車刺客”,莫名其妙就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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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看
3月26日,記者來到該商城處,發(fā)現(xiàn)了該“免費停車”屬于“大小字套路”,在遠處,只能看見廣告牌大字“免費停車2小時”,直到近處,才能看清上面所寫的小字先決條件“永輝超市購物滿68元”。等車開到近處,廣告牌則將處于車主右側(cè),在通常的駕駛習慣下車主并不會特意向正右方看去,而是將注意力集中在欄桿處,因此容易忽略了小字,遭遇到“停車刺客”。投訴人了解到該情況后,表示,“真會玩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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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看
當日下午,記者前往丹徒區(qū)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向工作人員反映此事,工作人員表示,該單位職能科室判定圖片中“永輝超市購物滿68元”相較“免費停車2小時”字體略小的情形,不屬違法違規(guī)行為。
校對 朱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