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10:51,歌手李榮浩又在社交平臺發(fā)文,這次是超長文,近1500字。他表示,“網(wǎng)上對我的抄襲風波,出道以來時而出現(xiàn)首先我要說,我沒有抄襲??!”
據(jù)報道,2016年,音樂博主扒譜指出《小眼睛》與《Signal》在主副歌結構、和聲框架、「Call & Response」演唱形式上高度重合,相似度超90%。
李榮浩今日的回應核心正是這一糾纏他多年的“抄襲風波”。他表示,“這件事我不想躲過去”“這個事在我心中堵著 太多年 ”。他解釋說,這首歌其實是自己早年用“扒帶”方式練習音樂制作的產物,當時只是練手、填詞唱著玩,并非用于商業(yè)售賣。
他回憶20年前剛來北京時,習慣把練習作品打包發(fā)給版權公司。因為桌面文件亂,這首練習曲被誤混入其中。后來2013年他出道后事務繁忙,版權公司未告知他就直接授權發(fā)行了這首歌。直到2016年歌曲面世,他才得知此事,當時他的情緒是爆炸的。
他剛出道時“還有些外型包袱”,很介意別人調侃他眼睛小,“我怎么可能自己寫了首《小眼睛》,讓別的歌手唱,要是我自己唱就算了,也算有個態(tài)度”,“所以叫《小眼睛》是我當時最先生氣的點”。他當時聽完歌,已請同事主動聯(lián)絡海外原作者,“想想辦法,如何處理,后來不了了之,再后來我原本簽署的這家版權公司在當?shù)亟Y業(yè)不做了,導致更加不了了之”,于是“這個事在我心中堵著,太多年”。
文末,他也告知了最新情況:“我已經請同事去主動聯(lián)絡,10幾年前這位海外的作者,把事情經過告訴他 ,沒辦法rar文件包是我發(fā)的,也成了發(fā)行的事實。我一定認,但不管對方如何決定,我都會與這件事中所有被牽連的人道歉并且賠償,這本就是我該做的,這歌本來就是他的,但我沒有抄襲 哪個250會抄的100%一模一樣?!彼兄Z,“這件事一定會有結果”。
李榮浩坦言,“自己確實該罵,也要謝謝大家的嚴格監(jiān)督,幫我了結了一個心事?!?/p>
他還特意提到這件事與單依純的粉絲無關,不希望別人借題發(fā)揮去攻擊她。
總的來說,李榮浩承認在《小眼睛》這首歌上存在“烏龍”(誤把練習作品交給版權公司導致發(fā)行),但堅決否認主觀抄襲,并表示會承擔相應責任、完成后續(xù)處理。
李榮浩發(fā)文如下: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孔小平
校對 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