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云南曲靖羅平縣15歲女孩方某某被14歲同班男同學蔣某某殺害一案,引發(fā)社會高度關注。該案已于同年11月28日由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提起公訴,將于3月30日不公開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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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兆成律師和被害人親屬
據(jù)此前報道及受害人家屬講述,被害人方某某與蔣某某系同班同學。2025年7月6日晚,方某某受邀前往隔壁村同學親戚家玩耍,當晚11時許,方某某與同行女同學準備回家,蔣某某主動提出護送二人返程。
“他先把另一名女同學送到家,隨后單獨送我女兒,在離家僅剩幾百米的地方,突然從后方勒住我女兒脖子、捂住她嘴巴,意圖實施不軌行為還拍攝照片,事后怕罪行暴露,直接將我女兒掐死?!北缓θ烁赣H方先生介紹,蔣某某作案后,還將方某某遺體拖行一段距離后丟棄在路邊。次日凌晨1時許,路人發(fā)現(xiàn)方某某遺體并報警,彼時方先生與妻子均在外地務工,女兒平日獨自在家,案發(fā)地點距離家中直線距離僅兩百米。
檢方起訴書內(nèi)容也印證了案件經(jīng)過:2025年7月6日23時53分許,蔣某某單獨護送方某某回家途中,心生奸淫歹念;次日0時許,二人行至村內(nèi)一處民房旁路邊時,蔣某某從后方勒住方某某頸部致其癱軟,因方某某大聲呼救,蔣某某先后多次捂住其口鼻、扼頸,最終致方某某失去生命體征。經(jīng)法醫(yī)鑒定,方某某系扼勒頸部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2025年7月7日中午,蔣某某在家中被警方抓獲歸案;同年11月28日,檢察機關依法以故意殺人罪、強奸罪,對蔣某某提起公訴。
方先生還對媒體透露,后續(xù)經(jīng)周邊村民提供線索,案發(fā)當晚蔣某某曾前往附近老人家中討要飲用水,實則是試探老人是否目睹作案過程,該線索移交警方后,蔣某某對自身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該案因涉及未成年人隱私,將采取不公開審理方式,開庭當日僅由方先生夫妻二人出庭參與庭審。
3月29日,受害方代理律師周兆成在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被告人蔣某某作案時已滿14周歲,已達到故意殺人、強奸等重罪法定刑事責任年齡,理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未成年身份絕不能成為其逃避嚴懲的借口,更不是逃脫法律制裁的“護身符”。
根據(jù)我國《刑法》相關規(guī)定,故意殺人罪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結合強奸罪法定量刑標準,兩罪數(shù)罪并罰的最終量刑,需結合案件犯罪性質(zhì)、作案手段、危害后果及被告人主觀惡性、人身危險性綜合判定。同時《刑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guī)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含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這也是我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法定底線。
“作為被害人家屬代理人,我們深切理解家屬失去至親的巨大傷痛,本案核心訴求就是罰當其罪?!敝苷壮杀硎?,希望法庭嚴格遵循罪責刑相適應原則,結合本案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被告人主觀惡性極深的事實,準確適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給受害家庭一個經(jīng)得起法律與民心檢驗的交代。
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始終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與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最高法、最高檢也多次明確“寬容不縱容、關愛又嚴管”的司法導向。對于主觀惡性小、犯罪情節(jié)輕微的未成年初犯、偶犯,堅持教育優(yōu)先、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但對于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實施故意殺人、強奸等八類嚴重暴力犯罪,且手段殘忍、后果嚴重、主觀惡性極大的未成年人,司法機關將堅決依法從嚴懲處,絕不“一輕了之”。
律師同時強調(diào),未成年人司法秉持雙向保護原則,既要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權益,更要優(yōu)先、重點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核心權利,二者需實現(xiàn)平衡,絕不能以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為由,犧牲被害人合法權益、突破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相信司法機關會全面查明案情,依法作出公正判決。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楠
校對 吉啟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