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王者榮耀總是被匹配機制所套路!”這是青島律師孫千和作為老玩家發(fā)出的感慨。她從2017年接觸該游戲,到如今已經是王者水平,但她仍覺得,王者榮耀的匹配機制會在玩家玩了一段時間后,故意匹配比較菜的隊友,導致輸掉戰(zhàn)局;在連續(xù)輸了多局之后,又會匹配到高手“帶飛”,這種把玩家“玩于股掌”之中的機制十分不公平。她在和身邊的玩家交流后,發(fā)現不少人有同感,于是2024年6月,孫千和向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騰訊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請求判其公開《王者榮耀》的玩家對局匹配機制。2025年2月18日,法院正式立案。同年8月12日,該案在深圳開庭。一審并未當庭宣判,2026年1月22日,南山區(qū)法院將案由從原本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變更為“數據糾紛”。孫千和告訴記者,讓她欣慰的是,案由變更意味著未來更多游戲玩家遇到代練封號、賬號被盜、游戲道具被刪,或是像她這樣質疑算法公平性時,都能找到精準的案由起訴。
從起訴到開庭
九年老玩家“又愛又恨”的“較真”
2025年2月18日,青島律師孫千和收到了法院的立案通知書,這意味著一場圍繞“游戲算法知情權”的訴訟,正式進入司法程序。為了支撐自己的主張,她整理了部分游戲數據,篩選出對局記錄作為證據。
同年8月12日,該案在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開庭。據孫千和回憶,庭審現場擠滿了媒體記者,該案作為國內游戲算法訴訟第一案備受輿論關注。庭審中,雙方的爭議焦點集中在騰訊是否應該公開《王者榮耀》游戲匹配機制。騰訊方面提交了近1000頁的證據材料,堅稱匹配機制是公司核心商業(yè)秘密,公開后可能成為黑產制作外掛的“說明書”,最終損害全體正常玩家利益,同時拿出部分玩家遠超50%勝率的數據,否認“操控勝率”的說法。記者查詢發(fā)現,2018年,王者榮耀曾通過官網發(fā)布《狄仁杰答疑|匹配算法全面解析》,稱算法基于ELO等級分系統,核心是匹配實力相近的玩家。
孫千和認為,“官網的解析只是‘模糊承諾’,不是真正的細節(jié)公開?!彼岢觥白畹拖薅戎椤痹瓌t——在保護騰訊技術秘密的前提下,向玩家公開匹配機制的基礎邏輯,比如段位、勝率、近期表現等因素的權重占比,“玩家作為付費消費者,有權知道自己是基于什么規(guī)則被匹配,輸也要輸得明白。”法院并未當庭宣判,案件進入漫長的等待期。
案由變更為“數據糾紛”
司法層面有新的理解
2026年1月,案件迎來新進展。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區(qū)法院通知孫千和,將該案案由從最初的“網絡服務合同糾紛”變更為“數據糾紛”。這一變更的依據,是2026年1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新增的案由規(guī)定。孫千和認為,這一改動看似只是法律術語的調整,實際上標志著司法系統首次將游戲算法爭議,納入“數據權益”的范疇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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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千和收到法院傳票
“以前玩家遇到算法問題,只能靠‘網絡服務合同糾紛’維權,現在有了專屬的法律路徑?!睂O千和解釋,最高法此次新增的“數據糾紛”“網絡虛擬財產糾紛”等6個三級案由,填補了虛擬財產及游戲數據相關糾紛的法律空白。對玩家而言,這意味著未來遇到代練封號、賬號被盜、游戲道具被刪,或是像她這樣質疑算法公平性時,都能找到精準的案由起訴,“比如網紅夫妻離婚搶賬號、MCN公司與主播爭賬號,以前可能因為‘案由不對’被駁回,現在用‘網絡虛擬財產糾紛’就能直接立案?!?/p>
孫千和說:“我的賬號私信從起訴那天起就沒斷過?!北M管她很少看評論區(qū),也沒時間逐條回復私信,但僅篩選出的法律咨詢就有上千條,“有玩家說自己因為‘反常匹配’退游,有家長擔心孩子被算法誘導沉迷,還有人愿意提供自己的對局數據當證據。”這種共鳴,源于《王者榮耀》龐大的用戶基數——截至2025年,該游戲日活躍用戶穩(wěn)定在1億左右,是全球收入最高的手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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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戲王者榮耀界面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孫千和根據法律規(guī)定推算,判決結果或在2026年2月19日前出爐,但她也坦言“法院可能延長審限”。對于判決結果,她最期待的不是“勝訴或敗訴”,而是推動行業(yè)改變,“如果這個案子能讓游戲公司意識到,算法透明不是威脅,而是對玩家的尊重,那就算沒白忙活。”
孫千和告訴記者,自己并非要和王者榮耀這款游戲作對,實際上她仍舊經常會玩,“律所每年年會時都會舉行王者榮耀比賽,今年我參加了,還和團隊一起拿了冠軍,我只是希望騰訊能把匹配機制改好,不要辜負了玩家們?!?/p>
相關問題仍有爭議
律師看法:知情權不是漫無邊際
浙江鐵券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永輝律師認為,本案孫千和的訴訟依據為——消費者知情權(《消法》第8條):玩家作為付費消費者,有權知悉影響游戲體驗的核心匹配規(guī)則;數據主體權利(《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匹配機制依托玩家行為數據生成,玩家對自身數據的處理規(guī)則享有知情與合理要求公開的權利;公平競技與防沉迷監(jiān)管邏輯:算法黑箱可能誘導沉迷、破壞公平,與《網絡游戲管理辦法》監(jiān)管導向相悖,公共利益應優(yōu)先于企業(yè)商業(yè)秘密濫用。具體到案件中,原告需證明匹配機制存在不公平性或算法濫用;被告需證明算法構成商業(yè)秘密且公開會造成實質損害。張律師認為,法院大概率采納“有限公開”原則——在保護核心技術秘密前提下,要求公開基礎邏輯、因素權重等非涉密信息,兼顧知情權與商業(yè)利益;無論勝負,本案均會推動游戲企業(yè)完善算法公示、數據合規(guī)與用戶權益保障機制,加速算法監(jiān)管落地。
江蘇百聞律師事務所陸大偉律師則認為,依據《消法》第8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一定的知情權,但知情權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消費者的身份,二是知情權也不是漫無邊際的。本案中,依據我們了解的該游戲本身并非以強制付費作為玩游戲的條件,游戲本身是免費提供給玩家,雖然游戲中可以充值購買一些英雄或皮膚,但這種付費與游戲的輸贏關系不算很大,且該案中玩家的爭議并不是付費購買的英雄或皮膚本身不合格,而是涉及游戲對局的輸贏問題。因此,對于免費提供給用戶娛樂的游戲,用戶是否構成消費者可能是個爭議性問題。
其次,即使用戶屬于消費者,對于游戲背后的代碼設計等內容是否與用戶的權利有關,也是一個值得沉思的問題。在一般的消費場景中,商品與服務中的知情權,往往已經被現有立法進行明確規(guī)定,例如食品包裝中必須注明成分和生產日期等。因為此類信息涉及公共利益與民生安全問題,但是在游戲中的匹配原理以及導致的游戲輸贏,似乎并不涉及公共利益的問題??赡茈y以成為知情權的范圍?!痘ヂ摼W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具有輿論屬性或者社會動員能力的算法推薦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提供服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通過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系統填報服務提供者的名稱、服務形式、應用領域、算法類型、算法自評估報告、擬公示內容等信息,履行備案手續(xù)?!痹摋l的義務主體也僅限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相關服務主體。另外,原告可能還面臨因果關系的證明難題,即如何證明輸贏的原因主要在游戲的算法而與自己的操作能力無關,以及如何證明自己的權利受到實質性的減損等問題。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冰晶
剪輯 馬斌
校對 胡妍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