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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徐州市民周女士通過問政江蘇平臺咨詢,她兒子是二級殘疾,目前領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和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的殘疾人生活補貼,如果他找到工作,補貼是否會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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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進展
6月16日,網友留言反映,問政江蘇欄目組已轉辦(問政江蘇欄目電話:025—96096)。
據了解,“無固定收入”是指連續(xù)6個月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和轉移凈收入等收入的月平均值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6月22日,徐州市豐縣人民政府回復,根據相關規(guī)定,無論是否就業(yè),均可領取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豐縣現行城鄉(xiāng)低保標準為813元/月。對于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的殘疾人生活補貼,若周女士兒子就業(yè)后,月平均收入超過該標準,則不再符合申領條件。
回訪
7月7日,記者聯系周女士,她對豐縣人民政府的回復表示滿意。
校對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