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貨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途中突然起火,摩托車在高速收費站試圖闖卡。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1月16日從揚州獲悉,該市公安交管部門發(fā)布兩起典型案例,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行車安全無小事,時刻繃緊安全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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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起火
1月13日下午2時許,京滬高速下行線(北京至上海方向)864公里處突發(fā)險情,一輛行駛中的貨車突然燃起熊熊大火。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執(zhí)勤民警火速趕赴現(xiàn)場,第一時間疏散轉移貨車駕乘人員至安全區(qū)域,迅速協(xié)調消防救援、道路清障等多方力量聯(lián)動處置。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后全力撲火,但由于貨車未按規(guī)定配備滅火器,輪胎抱死,起火初期未能及時控制,加之冬季干燥天氣使得火勢快速蔓延,最終車輛被完全焚毀,所幸無人員傷亡。警方提示,駕駛員出行前務必為車輛做全面“體檢”,重點檢查輪胎胎壓、制動系統(tǒng)、油路電路等關鍵部位,及時更換老化部件,杜絕超載超限行駛。同時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有效滅火器、三角警示牌等應急裝備,并熟練掌握使用方法。
1月12日下午2點多鐘,市公安局交管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民警巡邏至京滬高速揚州段寶應收費站時,發(fā)現(xiàn)一名摩托車駕駛人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產(chǎn)生爭執(zhí),試圖闖卡。民警隨即下車了解情況,并明確告知該摩托車駕駛人江蘇省內(nèi)摩托車禁止上高速行駛的規(guī)定,并責令其掉頭駛離走國道通行。民警向該摩托車駕駛人闡明《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條例內(nèi)容,并向其解釋該條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間針對該問題的上位法和下位法互相補充的關系,同時闡述了摩托車上高速公路行駛的相關危害性。男子表示,以后不會再這樣了。
記者從該市公安局交管部門了解到,除了摩托車駛上高速公路外,行人、三輪車等在高速公路逗留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民警表示,高速公路是專供機動車高速通行的“全封閉”道路,千萬不要因為圖一時方便,而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警方提醒,冬季氣溫較低,空氣干燥,容易產(chǎn)生靜電、火花等不安全因素。汽車自燃并非“夏季專屬”。冬季時,汽車自燃依然“常出沒”。冬季汽車自燃不同于夏季,主要是由于油路、電路、機械故障等原因引起。同時冬天天氣干燥,靜電打火也可能導致汽車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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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車試圖闖卡
公安交管部門提醒,為預防車輛自燃,請務必做好以下防范措施:1.定期體檢保安全:每周檢查輪胎磨損程度及剎車片間隙,發(fā)現(xiàn)輪轂異常發(fā)燙、剎車異響等情況立即停車檢修,避免“帶病上路”。2.隨車裝備要齊全:確保車內(nèi)配備2公斤以上ABC類干粉滅火器,并熟知“提拔握壓”使用口訣,建議加裝輪胎溫度監(jiān)測裝置。3.初期處置講策略:如遇輪胎起火,立即靠邊停車并切斷電源,在距離事故車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小火可自行滅火,火勢擴大時務必遠離車輛并及時撥打110、119報警,切勿盲目撲救。通訊員 祝雋 戴裕欽 黃靜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陳詠